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贛人社字〔2013〕83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省直職業技能鑒定所(站)🦺: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職業技能鑒定管理,統一規範鑒定模式和工作流程,根據《江西省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考務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進職業技能鑒定信息化建設
加強職業技能鑒定信息化建設,實現鑒定考務流程標準化🏄🏽♀️,是統一規範全省鑒定組織管理模式,提升鑒定工作服務水平,發展職業技能鑒定事業的根本前提📷。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投入必要的設施、設備,使用全省統一的職業技能鑒定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推進職業技能鑒定信息化工作。要以實施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為契機,加快建設以網上報名系統為管理平臺,整合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證書發放🐍、鑒定補貼認定發放為一體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全面提升職業技能鑒定的社會影響力和公信力。
二、全面推行鑒定主考派遣製
主考由考區選派,是考點的第一責任人🤾🏼♀️。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在組織職業技能鑒定考務工作中,要選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熟悉職業技能鑒定考務工作的人員擔任考點主考🧗🏿♀️🤦🏼,並根據考點情況選派一定數量的流動監考。考點主考、流動監考工作職責按《關於印發<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場規則>等八個管理製度的通知》(贛人社字〔2011〕96號)規定執行🛝。
三🐝、嚴格試卷接送和閱卷管理
為保障職業技能鑒定試卷安全,各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要嚴格按《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試卷管理試行辦法》(贛人社發〔2012〕31號)規定🧓🏼,由主考負責本考點理論試卷(含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和省直接組織的新職業統一鑒定的專業能力考核試卷)的清點、接送工作,不得由考點提前領取。鑒定理論考試結束後🫕,由考點主考負責回收試卷並及時送回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閱卷工作由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一組織專門人員進行👂,不得由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自行閱卷。
四、強化實操考核管理
實操考核是職業技能鑒定的關鍵環節🛕。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按照《江西省職業技能鑒定實操考核管理辦法》(贛人社發〔2012〕23號)規定✍🏼,加強實操考核的組織管理。要加強考評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培訓🤞🏽,嚴格考評員考核管理,督促考評人員嚴把考評關。對高級工以上鑒定考核,采取試行末位淘汰、劃定實操考核最高指導合格率等辦法,切實提高實操考核質量。有條件的地方🏏🫸🏿,可開展實操考點遠程監控試點,實現實操考核全過程監管。
五、加強鑒定實名製管理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鑒定實名製管理,堅決查處杜絕違規代考行為,確保鑒定政策性補貼資金安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申報資格審核,在資格審查階段,凡不能提供身份證(含身份證、軍官證🎖、臨時身份證、護照,下同)的考生🔔👢,一律不安排鑒定🎯;對確屬身份證遺失✮,經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報省🪙、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加蓋公章確認後方可參加考核鑒定🛹。加強考點管理,督促考場監考人員認真檢查考生準考證📆、身份證,並與本人核對,要求考生在考場座次表上簽字確認。加強鑒定方式創新👨🚒,大力推行智能化機考和網絡化鑒定,堅決杜絕替考現象。加強證書核發管理🤷,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文件形式向社會公布鑒定合格人員名單,推行貼頁電子職業資格證書;改革證書製作相片采集辦法,製作職業資格證書使用從考生網上報名個人信息資料中下載的照片,確保證書上的相片與考生考場座次表中的相片完全一致,有效防止代考人員獲證現象發生。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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